1999

更新日期:
108-06-27
發布單位:
農林畜牧科
類  別:
1999
問題 
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原水旱田休耕、輪作)如何申請?
解答 
計畫措施內容
一、稻穀保價收購和直接給付雙軌並行:
鼓勵農友生產高品質稻穀,銷售自由市場,多一個領取直接給付不交公糧的選擇。由稻農擇一辦理,收穫時,申報一般稻作直接給付可回復繳公糧,不領直接給付;申報繳公糧則無法改選稻作直接給付。

1.適用對象:土地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且102~104 年任一年度同期作申報種稻,或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經營運主體契作收購,或取得稻米產銷履歷驗證有案,並於申報當期作確實種稻者,惟種植再生稻者不得辦理。

2.給付標準:區分一般給付金及優質稻米獎勵金,

  1.一般給付金:第1期作每公頃1.35萬元,第2期作每公頃1萬元。

  2.優質稻米獎勵金:針對與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契作或取得產銷履歷、有機驗證或友善耕作登錄有案者,另給付每期作每公頃0.3萬元,以提高農民種植好米意願。

二、調整轉(契)作作物獎勵金額,輔導稻農轉作:

鼓勵具基期年(83~92年)資格農地改種植契作具進口替代及外銷潛力性質之戰略作物或轉作地方特色作物,依作物種類每公頃每期作給予2.5~6萬元轉(契)作獎勵。

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規定符合之田區,一期作於每年三月、二期作於八月,備齊以下證件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指定地點辦理:

1.戶長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及戶長私章。

2.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及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有效期限內租約等相關證明文件。

3.戶長存摺(公所指定的銀行或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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