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透過一站式網站或臨櫃申請「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取得本府核發之核可文件(預查核定書),再去刻印店章(非發票章)。
二、辦理設立登記應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核可文件(預查核定書)
(三)負責人(合夥人)身分證明文件(請用A4紙張勿裁減)2份
(四)商業所在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2份
備註:房屋如為2人以上持有請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設籍課稅證明(需有持分比例)
(五)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親簽者可不用蓋章)或租賃契約影本(需有「供營業使用」等相關文字敘述或店名)2份
備註:自有者免附本項文件
(六)資本額在新台幣25萬元以上者,應加附資本額證明2份(「商號名稱」籌備處存摺影本)。
(七)經營許可業務者,應加附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許可文件影本2份
(八)如為合夥組織者,應附具合夥同意書或合夥契約書2份
(九)如為委託他人辦理者應附委託書2份
(十)分支機構經理人登記應加附總機構任免證明文件2份
(十一)限制行為能力人,應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2份
(十二)法定代理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辦理登記,應附法定代理人證明文件2份
三、應繳規費:登記費新台幣1000元。
非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查詢:03-5216121轉326
非都市土地資訊查詢:http://land.hccg.gov.tw/index.htm
消防資訊查詢:http://www.hcfd.gov.tw/law.asp
衛生資訊查詢:http://www.hcc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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